闽科〔2013〕67号
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关于
组织开展2013年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各科研项目负责人:
根据省教育厅相关结题要求,我院将组织开展2013年教育厅B类项目和学院院级项目的结题工作,请各单位各项目抓紧时间做好准备尽快结题,学院将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项目的范围
1.按申报计划应在2013年10月之前结题的B类科研项目。
2.按申报计划应在2013年10月之前结题的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院级项目。
3.申请延期至2013年12月结题的项目。
二、结题材料要求
1.结项成果必须按申请时项目所需要求完成,均应标注该项目的资助来源、项目编号,否则不得作为结题成果报送。
成果为论文、著作的必须标注“XX年福建省教育厅科研项目(批准号XX)的阶段性成果”等相关字样。
2.若为已发表论文,请将论文复印件按照封面、目录、内容的顺序装订。
3.所有结题项目都需提交《福建省教育厅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或《福建省教育厅科技项目研究工作总结》。
4.特殊情况要求申请延期结题的,需填写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项目延迟结题申请书,原则上只能申请延迟一年。
请各结题项目尽快填报纸质材料和提交相关附件(注:论文、著作需有标注)一式二份送交科研部。提交材料截止日期:2013年10月25日,联系人:谢勇武,吴光路,电话:26551556。
附件:1.《福建省教育厅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
2.《福建省教育厅科技项目研究工作总结》
3.《项目延迟结题申请书》
4.《2013年科研结题项目一览表》
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
二Ο一三年十月十日
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办公室 2013年10月10日印发
附件1:福建省教育厅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doc
附件2:福建省教育厅科技项目研究工作总结.doc
附件3:项目延迟结题申请书.doc
附件4:2013科研结题项目一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