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室:
根据《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关于院内教师职务评聘工作的试行办法》,结合我院实际,现将2007年度我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及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聘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按照坚持条件、保证质量、全面考核、择优晋升的评聘工作原则,充分运用职称评聘杠杆,积极引导专业技术人员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努力做好本职工作,注重工作实绩,积极为我院的建设和发展服务,为学科专业建设服务。
坚持思想政治条件和业务条件并重,注重思想政治表现、教学工作和理论联系实际等方面的要求,严格掌握任职条件,严格执行评聘程序,保证评聘质量,为优秀中青年人才脱颖而出创造良好的条件,积极推进我院专业技术队伍特别是教师队伍的建设和发展。
二、评聘范围
根据学院实际,今年我院在职在岗的教师、实验人员开展职务评聘。2007年任期届满,符合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的教师,均可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三、评聘条件
申报人员必须符合《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关于院内教师职务评聘工作的试行办法》中规定的相应申报条件。申报评审时有关条件按以下标准把握:
(一)基本条件
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关心学生成长,在思想政治、道德品质、文明修养、治学态度、遵纪守法、教书育人等方面,严于律己、守职尽责、为人师表。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当年不得申报评聘高一级职务:
1、不认真履行现职务职责,不积极完成份内工作或无故拒绝承担分配的任务,造成不良影响者或在2006-2007学年中构成教学事故的责任者;
2、近2年内,有年度考核不合格或暂缓确定考核等级者;
3、在政治、经济、道德品质方面犯有较大错误,受到纪律处分未解除者;
4、在评教活动中,学生课堂教学测评成绩少于60分者。
(二)业务条件
学院各级教师应在提高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方面下功夫,这是评议推荐的重要标准。申报讲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原则上平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240学时/年;兼职教师平均教学工作量原则上不少于80学时/年。要把学生评教、专家、同行评教情况作为衡量教学质量优劣的重要依据。对教学科研工作成绩突出、学术水平高、学科建设和学术梯队建设急需的人员优先推荐晋升。具体业务要求根据《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关于院内教师职务评聘工作的试行办法》执行。
四、评聘工作日程安排
1、本人申请
10月15日—10月26日 各系、部组织符合申报条件且今年要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到教务部领取《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表》等相关表格,并认真填写。
2、教研室、系、部审议(各系、部组织公开课、组织听取个人申请报告并进行评议,写出评议意见)。
10月29日—11月9日 10月29日前,申请者必须全面真实地向所在部门提交与申报上一级职务相关的任职资格材料及业绩材料两套(一套为原件,另一套为复印件)和申报表格一套。申请人要在所在部门的教职工会议上述职,全面介绍自己的政治思想表现、业务工作成绩、学术水平等情况。述职会议由本学科所在部门行政领导主持。各部门在进行全面考核时,必须对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查核实,对申请人任现职以来的思想政治表现、工作业绩、学术水平等情况要进行全面考核鉴定,并按规定要求在申报材料上签署明确的考核鉴定意见。申请人将经所在部门领导审查签字后的申报材料,连同按要求提交的送审论文等有关资料,于11月9日前交往教务部。
3、教务部组织教学评价(包括督导组评价和学生评价)。10月20日至11月9日。
4、院学术委员会评审
申请者按学院统一要求参加述职会,全面介绍自己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工作成绩、学术水平等情况,院学术委员会根据申报材料和申请者的述职进行评审。
5、公示
评审结果由学院按规定统一安排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听取群众意见。
6、院务会议审批
五、工作要求
请各系、部严格按照上述安排,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项工作,整理上报各类材料。各系、部要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申报,特别是外出学习、出差的人员务必通知到人;要按要求认真做好申报人员的基本任职资格审查和政治业务全面考核工作。凡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不得推荐到学院中参加评审。
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
二OO七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