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
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招生简章
福建师范大学是一所具有近百年办学历史的省属重点大学,整体实力位居全国高等院校和全国一般大学前列。学校下设27个学院,现有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近2万人,各类研究生3000多名(其中博士生235人),海外学生近200人。现有教职员工近2500人。高学历、高职称教师均占专任教师的50%以上。
学校拥有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5个一级学科博士点,38个二级学科博士点,14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16个二级学科硕士点,61个本科专业,形成学士—硕士—博士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与30多个国家和地区高校、科研机构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建立了友好的合作关系。学校秉承“知明行笃,立诚致广”的校训,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正朝着综合性、有特色、开放型、高水平大学的目标迈进。
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创办于2001年,是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确认的一所实施全日制本科学历教育的独立学院,由福建师范大学与菲律宾华侨联合举办。学院实行“董事会决策、院长负责”的管理体制,名誉董事长为林国端先生,董事长为菲律宾著名华侨企业家戴宏达先生,聘请中国科学院著名数学家、中国数学会生物数学分会理事长、博士生导师陈兰荪研究员担任名誉院长,院长为福建师范大学博士生导师黄国盛教授。学院的教育教学管理在福建师范大学本部领导下进行,主要专业课程由校本部相关学院派出教师任教,实行专家治校、专家治学。
学院依托百年老校福建师范大学的学科优势和师资力量,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学科专业建设,主要培养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急需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本科学历教育实行与校本部相关学院合作培养的模式,在一段时间内,学院将安排学生到校本部相关学院访问学习,听专家、教授讲课,使用图书资料和实验设备,接受浓厚学术氛围的熏陶。学生按规定修满学分,颁发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文凭,符合福建师范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由福建师范大学授予学位。
为了做好2006年我院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的招生工作,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考条件者均可报考。
二、招生计划
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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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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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计划(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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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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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设计与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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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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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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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师范类,招收福建省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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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专业考试
考生报考我院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必须参加福建省高招办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专业考试内容及要求按照闽招办[2006]普2号文件规定执行。
四、文化考试
考生参加所在地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五、志愿填报
考生按省招生办要求办理填报志愿手续。
六、录取
考生根据福建省招生主管部门及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2006年招生章程有关规定录取,在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福建省确定的最低录取要求基础上,根据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录取。
七、学费
按福建省物价管理部门核定标准收取。
十、新生入学与复查
新生按学院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日期,按时到校办理入学手续。为确保新生质量,学院将根据招生政策进行资格复查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一、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康美开发区 邮编:362332
电话:0595-86698989 传真:0595-86654241
网址:www.mnkjxy.com
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招生办
二○○六年三月十二日